公告日期:2025-10-25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25-049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不设监事,由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公司现任监事职务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相应解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此之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对监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范围的规范表述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经营范围:钢铁冶炼、加工及技术咨询服务,钢材、大锻件、焦炭及炼焦化产品、水渣和炼钢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铁矿石及类似矿石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专用铁路运输;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禁止储存),煤气供应,发电,供热,供水。
调整后经营范围:一般事项: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炼焦;选矿;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切削加工服务;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电子过磅服务;计量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许可事项: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热力生产与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危险化学品经营。
三、《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
况如下:
(一)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部分表述由“董事会风险管
理与审计委员会”代替,涉及删除“监事会”“监事”的条款不再逐条列示。
(二)部分“半数以上”表述改为“过半数”,“或”替换为“或者”。
由于删除和新增章节、条款导致原有章节、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
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
变的情况下,不再逐条列示。
(三)《公司章程》修订对照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和行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股东、公 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司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 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上市公司独立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董事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
制定本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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