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定期召开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建议或意见,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人员发生调整。
2024年2月3日,公司发布《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孙日东先生因达到退出现职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由王爱国先生、汪晋宽先生、徐科先生、王向东先生组成,王爱国先生为主任委员。
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由王爱国先生、解旗先生、汪晋宽先生、徐科先生组成,王爱国先生为主任委员。
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由王爱国先生、汪晋宽先生、徐科
先生、孟庆春先生、罗文军先生组成,王爱国先生为主任委员。
2025年3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罗文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由王爱国先生、汪晋宽先生、徐科先生、孟庆春先生组成,王爱国先生为主任委员。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由王爱国先生、汪晋宽先生、徐科先生、孟庆春先生、高凤娟女士组成,王爱国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的报告》《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 2023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
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套 期保值业务及 2024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日照公司开展商品套期 保值业务及 2024 年年度计划的议案》。
三、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并有效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审计相关业务的资格,自受聘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期限届满,建议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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