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13 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84.44 万份;行权价格:12.295 元/股(调整后)。
拟行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董事
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3、2022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38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二次修订稿)》。
5、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5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22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岳克胜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7、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8、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监事会2022年第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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