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3 18:22:31 股吧网页版
上海电力: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明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 2025-04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明华电力科
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公司”)拟将
持有的上海明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华电力”)77.8832%股权协
议转让至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套院”、
“受让方”)。
成套院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
所属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持有的明华电力77.8832%股权协议转让至成套院。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成套院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所属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 2025-046

2.注册资本:10,468 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设备行业及环保领域、新能源领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机电产品设计、制造及销售;生产经营电站自动控制系统;民用核安全设备和材料的设计、制造、销售、鉴定检测;发电设备性能检测与设备监理;电站及热能工程设计与咨询、设备成套、工程承包;非工程建设类对外承包工程(凭许可资质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财务情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4.96 亿元,净资产 6.51 亿
元。2024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9.33 亿元,归母净利润 3,112 万元。

5.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所属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明华电力基本情况

明华电力成立于 1996 年,主要从事电气工程、通讯工程、科技服务业务,由上海电力、国家电投集团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庚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庚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出资比例分别为 77.8832%、15.0001%、3.608%和 3.5087%,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68.83 万元,实缴资本4,268.83 万元。

转让明华电力 77.8832%股权已征询国家电投集团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庚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庚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意向。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
专项审计报告,明华电力资产总额 20,552.73 万元,负债总额 6,758.98 万元,净
资产 13,793.75 万元。2024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6,387.21 万元,净利润 561.16
万元。

2.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 2025-046

报告初稿,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明华电力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25,996.12
万元,较净资产账面值 13,793.75 万元增值 12,202.36 万元,增值率为 88.46%。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拟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由成套院现金收购公司持有的明华电力
77.8832%股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