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是再加上市值管理标准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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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8 13:55:10
发布于 天津
作为宝钢股份的股东,我不反对股权激励,但是象宝钢股份这样子的股权激励条件及评判标准我是反对的,我认为只以净资产收益率及对标企业的75%中分位为标准是不准确的,是在玩财务数据游戏!
最简单应以营收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研发强度等指标为评估业绩指标才是公平的,哪怕再增加一些奖励也是可以的,但是应该真正地起到激励作用。也让我们长期持股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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