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陆雄文)
作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本着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的诚信与勤勉义务,本人在2024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1966年10月生,中国国籍,1997年1月获复旦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本人的教学和研究主要集中于科创企业公司治理、战略领导力、组织发展、中国不成熟市场营销等,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面上项目、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咨询、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复旦大学人文社会学科传世之作学术精品研究项目等;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五十余篇论文,出版了多部著作及教材,并主编《管理学大辞典》,是《辞海》第六、第七版管理学分科主编。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等。现兼任第六届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8年5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共计11次,我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均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我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指导、监督作用。2024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共计4次,主要审议了公司年度预算、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事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定期听取公司内审工作计划与执行情况报告,并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提供建议。
2024年度,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发表如下重要意见和建议:委员会要求,公司要重点关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团队能力,要对天健和立信两家审计子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出具管理建议书的要求;委员会建议,要加大智慧审计投入,借助智慧审计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持续提升审计效率;要加大法务与合规管理方面的智慧建设投入,不断提升内部法律合规管理效率;委员会建议,在行业弱周期环境下,公司应高度重视成本和现金流管控工作;结合公司智能化转型,积极研究、开发财务管理大模型;委员会认为,目前钢铁行业形势严峻,对于安永明年的审计费用也要在不牺牲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力争有所下降;安永应确保服务团队的人员配置和服务水平,在管理建议方面多做工作;委员会建议,公司在继续挖潜增效,做好内部运营管理的同时,应从战略角度思考,在经济、行业下行时期如何更好地抵御周期波动的风险。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考核的审查和监督作用。2024年度,本人亲自出席并主持了应当出席的全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计4次,主要审议了公司年度董监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总经理年度/任期绩效指标(值)设置及相关事项授权、高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结算、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注销等议案。
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如下重要意见和建议:委员会建议,公司适时与中国宝武等上级单位沟通,争取在未来的股权激励计划中进一步完善调动、退休人员等激励对象的激励政策。
3.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辅助决策作用,研究、讨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目标,研究把关重大投资项目,指导监督公司全面风险管控和ESG管治工作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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