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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6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
料已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0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0 名。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免去监事职务,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相应职权,《上港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港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港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时《上港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上港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公司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董事会同意修订《上港集团总裁工作细则》《上港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上港集团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实施细则》《上港集团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上港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上港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港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上港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港集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上港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上港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港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港集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制定《上港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上港集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上港集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董事会同意将修订后的《上港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港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港集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在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职责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自监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正式取消之日起,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在上港集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职责。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赵经先生、宋旭明先生、唐松先生为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如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赵经先生、宋旭明先生、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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