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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25 16:30:34 股吧网页版
日照港: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6


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临 2026-009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2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6年2月25日,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牟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全资子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集发公司拟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董事会对集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其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现有融资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集发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全资子公司集发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及向集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具体投资者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 200 人。本次债券不向集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拟为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
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债券的具体品种和各品种的期限、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一致确定,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6)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如涉及)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与投资、置换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偿还集发公司有息负债及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集发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集发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8)债券担保

公司拟对本次债券进行连带担保。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增信机制。

(9)集发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集发公司最近两年资信情况良好。集发公司将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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