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泛海控股(400205)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司5月9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执行通知书》,民生银行(600016)北京分行就(2024)京0108民初35358号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立案并责令公司立即履行义务,逾期将依法执行。

此前泛海控股向民生银行申请17.8亿元融资,以持有的不动产公司40%股权质押,不动产公司、股权公司、星火公司、中国泛海及实控人卢志强提供保证担保。因未履行3亿元分期还款义务,民生银行于2024年5月8日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泛海控股于9月2日收到应诉通知书,无反诉。
2025年3月17日法院判决:泛海控股需十日内偿还本金3亿元、利息832.9万元,及截至2024年2月28日的罚息1021.8万元(之后以3亿元为基数、年利率13.425%计算至付清)、复利(以欠付利息和罚息之和为基数、同利率自2023年8月30日起算),总计不超过本金年利率24%;民生银行对质押的不动产公司4000万元股权拍卖、变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中国泛海、三家子公司及卢志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履行后可向泛海控股追偿;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六被告承担,未按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泛海控股与民生银行的渊源可追溯至民生银行成立初期,前者的控股股东中国泛海作为2001年民生银行设立时的重要发起人股东,曾位列当年前十大股东,为该行早期民营资本架构的重要参与者。作为中国泛海旗下核心上市平台,泛海控股长期深度持股民生银行,截至2023年8月仍持有其4.12%股份(全部因债务纠纷遭司法冻结),系民生银行长期前十大股东之一。泛海实控人卢志强曾在民生银行担任副董事长多年。
民生银行与“泛海系”的诉讼纠纷始于2018年,双方曾有多笔大额融资合作。
2018年6月,武汉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40亿元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由泛海控股及卢志强提供保证担保,武汉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
2019年3月、9月,泛海集团及泛海控股分别签订12亿元、31亿元、17.8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020年3月,武汉公司再签30.66亿元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以五块土地抵押,泛海控股及卢志强担保;
2023年1月,因相关方未履行还款义务,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就武汉中心项目30.46亿元债务起诉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泛海控股及卢志强,2023年10月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判决武汉中央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等,泛海控股和卢志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4年8月北京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2024年5月,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又起诉,请求判令泛海集团偿还42.66亿元、泛海控股偿还12亿元。
如今,泛海控股深陷流动性危机,财务情况严峻,已从A股退市转至新三板交易,其核心资产武汉中央商务区项目因债务问题长期停滞,大量资产处于冻结及拍卖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