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A 股代码:600015 A 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5—5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9 日。会议应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
16 份,实际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 16 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 16 份。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本行与董监高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本行与董事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对本人及其相关关联方与本行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事项。
2.关于本行与监事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本行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同时担任董事)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与董监高及其相关关联方开展的日常金融产品、服务等,且单笔及累计交易金额均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关联交易。如本行与董监高及其相关关联方开展上述业务范围以外的关联交易,或达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关联交易,或达到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本行将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议和披
露程序。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本行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杨书剑董事长回避表决。
同意核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98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授信额度人民币 450 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 948 亿元。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上述两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已投赞成票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华夏银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第二项议案。
会议书面审阅了《华夏银行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报告(第 3 期)》。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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