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显示,华夏银行(600015.SH)因涉及违反账户管理、清算管理、收单业务、反假货币、人民币流通、信用信息管理以及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十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46万元,并处罚款1365.5万元。同时,该行8名相关责任人员被处以警告及罚款,个人罚款最高达13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截图
具体来看,运营管理部王某因对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个人业务部李某因对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两项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个人业务部肖某因对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13万元。信用卡中心资产管理部张某因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8万元。信用卡中心江某因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同时,信息科技部雷某因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7万元。个人业务部寻某因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7万元。法律合规部耿某福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三项行为负有责任被罚8万元。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这已是华夏银行自今年9月以来收到的第二张巨额罚单,累计被罚没金额已超1亿元。此前,9月5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该行因“相关贷款、票据、同业等业务管理不审慎,监管数据报送不合规”等问题,被处以8725万元罚款,对陈成天、刘建新警告;对钱建华、何羽、吕玉梅、涂超警告并罚款合计20万元。
据华夏银行官网介绍,华夏银行成立于1992年10月,最初由首钢总公司(现已更名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独资组建成立的全国性商业银行。1995年3月,实行股份制改造,2003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全国第五家上市银行。
华夏银行三季报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该行实现营业收入648.81亿元,同比下降8.79%;归母净利润为179.82亿元,同比下降2.86%。截至2025年9月末,该行总资产规模达4.59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098.67亿元,增长4.80%;不良贷款率为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