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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3 18:12:31 股吧网页版
华夏银行:华夏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4


A 股代码:600015 A 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5—5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4 人,实到董事 14 人,
有效表决票 14 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行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杨书剑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分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本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 关于聘任刘小莉女士为本行首席运营官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小莉女士为本行首席运营官并确定其薪档,刘小莉女士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之日起,至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小莉,女,1973 年 4 月出生,硕士学位,经济师。曾任华夏银行总行营
业部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华夏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华夏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华夏银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华夏银行首席风险官。现任华夏银行党委委员。

刘小莉女士持有本行股票 30,000 股;其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行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 关于聘任方宜先生为本行首席风险官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方宜先生为本行首席风险官并确定其薪档,方宜先生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期自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至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方宜,男,1980 年 9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曾任北京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
北京银行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北京银行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北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方宜先生持有本行股票 10,000 股;其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行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 关于聘任刘越女士为本行首席财务官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越女士为本行首席财务官并确定其薪档,刘越女士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期自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至本行第九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越,女,1977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华夏银行计
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华夏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华夏银行资产负债部总经理。

刘越女士持有本行股票 20,000 股;其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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