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9 18:37:57 股吧网页版
华夏银行:华夏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0


A 股代码:600015 A 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5—3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补充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8 人,杨书剑董事长、才智伟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瞿纲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刘瑞嘉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杨伟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 11 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邹立宾副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总行中后台部门组织机构调整优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包括:杨书剑(主任委员)、瞿纲、邹立宾、才智伟、郭庆旺、赵红。

风险合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员包括:瞿纲(主任委员)、吕晨、郭庆旺、赵红、彭龙运。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包括:丁益(主任委员)、刘瑞嘉、郭庆旺、赵红、陈胜华、祝小芳、彭龙运。

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陈胜华(主任委员)、段远刚、马金钊、丁益、祝小
芳。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包括:彭龙运(主任委员)、杨伟、张传良、丁益、陈胜华、祝小芳。

其中,张传良、吕晨、马金钊、祝小芳、彭龙运因董事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自获得董事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本行首席信息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龚伟华先生为本行首席信息官并确定其薪档。龚伟华先生的首席信息官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期自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至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龚伟华,男,1971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系统运营部总经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现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系统建设办公室主任。

龚伟华先生未持有本行股票;其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行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委员丁益、陈胜华审议并赞成《关于审核首席信息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认为龚伟华先生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行章程等规定的首席信息官任职资格,并同意其薪档;因可履职委员人数不足三人,直接提请董事会审议第三项议案。

会议书面审阅了《华夏银行数据治理工作报告》。

全体独立董事对第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投赞成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