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2 17:39:24 股吧网页版
皖通高速:皖通高速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600012 证券简称:皖通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51

债券代码:242121 债券简称:24皖通01

债券代码:242467 债券简称:25皖通V1

债券代码:242468 债券简称:25皖通V2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15:00-16:00通过电话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关于本次说明会的召开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临2025-048)。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5年11月12日,本公司董事长汪小文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吴长明先生,独立董事赵建莉女士,财务总监黄宇先生,董事会秘书丁瑜女士及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本次会议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复情况

公司在本次说明会上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答,主要问题及答复整理如下:

1、请简要介绍一下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

2025年以来,公司攻坚克难、主动作为,持续深入推进“强经营、提质效”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多措并举做强做优做大公司规模,内生动能不断增强,发展质效稳步提升。今年三季度公司运营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今年年初至今年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38.94亿元(扣除建造服务收入),同比增长14.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人民币213.74亿元,同比增长12.85%。

二是内生外延双向发力。在内生增长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宣广改扩建后整体(宣广、广祠、广德北环)通行费收入已恢复至2022年(改扩建施工前)同期的95%,其中第三季度通行费收入同比2022年同期增加5.75%;同时,公司积极推进高界高速改扩建工程,预计通车后将大幅提升长三角与中西部地区通道通行能力,为长期盈利奠定基础。在外延扩张方面,今年公司成功收购泗许、阜周高速,填补了公司在皖北地区的路网空白,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三是存量增量协同提质。公司始终坚持以高速公路主业为核心,通过存量提效和增量赋能优化盈利结构:在存量路产方面,持续深化“强经营、提质效”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路网通行效率、出行服务质量和公司经济效益。在增量方面,公司通过参股同行业优秀上市公司、参股设立亳郸高速、全禄高速公司等投资,进一步深化了跨省资源共享和业务联动,优化了有效投资和资本布局。
2、安徽交控REITs的公允价值变动和分红情况

2025年1-9月,确认中金交控REITs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人民币2,376.79万元,收到中金交控REITs基金分红人民币21,847.75万元。

3、招商公路目前的减持进展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收到招商公路《关于对皖通高速股票减持情况的告知函》,告知招商公路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A股股票共计1,320,200股。后续如有减持情况,公司也将及时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公告。

4、收购山东高速股份对于公司经营的有利之处有哪些

山东高速核心路产收费期限普遍较长,具备稳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是行业内优秀企业。本次收购山东高速部分股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有效投资,切实推动公司主业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可进一步加深与山东高速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双方持续开展深层次业务合作交流等。

5、公司目前的分红政策。

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实际情况、股东诉求和意愿、资金成本及融资环境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息金额约人民币10亿元,派
息比例达60%以上;同时,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方案,派息比例将维持在60%以上。

截至目前,公司已连续29年不间断派发现金股利,累计派发现金股利约人民币104亿元。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