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18:50:57 股吧网页版
皖通高速:皖通高速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600012 证券简称:皖通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5-045
债券代码:242121 债券简称:24 皖通 01

债券代码:242467 债券简称:25 皖通 V1

债券代码:242468 债券简称:25 皖通 V2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二)上午 9:00 在合肥市望江西路 520 号本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和 2025 年 10 月 23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
次会议。

(四)会议由董事长汪小文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工作条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本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监事会工作条例》相应废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亦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

2、本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完成向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发行 H 股普通股 49,981,889 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总股本由原 1,658,610,000 股
变动为 1,708,591,889 股,根据《公司法》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1,658,610,000 元调整为 1,708,591,889 元。

3、鉴于以上情况,同时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本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本项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本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次《公司章程》
的修订情况,本公司拟对《董事会工作条例》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工作条例》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本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平台异地双系统灾备中心建设等项目费用分摊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及《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委员会 202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