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付明月)
作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付明月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包钢股份章程》《包钢股份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包钢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履职尽责,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付明月:男,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本人在法律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职业经历:2005年10月至2015年5月,任鄂尔多斯金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2015年6月至2019年9月,任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部副主任;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任经世律师事务所资本业务部律师;2020年11月至今,任山西黄河(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资本与重组业务部副主任;2023年10月13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12月28日起任内蒙古骑
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2786)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的股份,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大会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4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现场出席。
2.董事会
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出席董 本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事会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
14 14 12 0 0 否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本人应出席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2024年度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次,本人全部按时出席。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有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二)关注公司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电话沟通、现场交流、关注媒体信息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环境、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及时了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人员变动等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时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
师事务所沟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关联交易等重点关注事项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完整。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范及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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