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度
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查验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在审阅 2024 年 12 月财务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对财务公司 2024 年度风险管理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风险评估情况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28 日经原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1〕32 号)批准开业。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0 亿元,其中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2 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 60%、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6 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 30%、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6 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8%,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0.4 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 2%。
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邢立广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路 83 号 810
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建立了“五会一层”的公司治理模式,包括党总支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工大会、经营层公司治理组织架构。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党总支会 5 名委员,经营层 3 人。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并按照决策系统、监督反馈系统、执行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董事会负责保证财务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且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财务公司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经营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负责审批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负责保证经营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董事会下设3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战略、薪酬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信息科技风险委员会;经营层下设1个委员会,为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财务公司审计监督、内控核查工作。战略、薪酬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开展财务公司发展战略、创新战略、投资战略的研究,为董事会提供决策建议;识别、认定、管理关联交易,计算关联交易金额,区分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对财务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贷款、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及重大关联交易,报告董事会逐笔进行审议;研究审议财务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薪酬分配方案等。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财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持续监督风险管理体系的情况、关注重大风险的性质及严重程度的变化情况,以及财务公司应对业务转变及外在环境变化的能力;定期评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状况、风险承受水平,以确保财务公司从事的各项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可控。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财务公司职务的行为;检查财务公司的财务;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财务公司利益的行为。
经营层负责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的有效履行。
经营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客户授信方案;审议各类信贷业务;审议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结果;审议与信贷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财务公司设置综合部、信息科技部、金融市场部、营业部、资金财务部、信贷管理部、风险合规部、审计部八个内部职能部门。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的制度和程序,在财务公司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业务标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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