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05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5-008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 年4 月19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不低于1 亿元,不超过2 亿元
回购用途变更时间 2024 年12 月9 日
回购用途 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累计已回购股数 11632.29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26%
累计已回购金额 19900.09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38 元/股—2.09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提
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 亿元,不超过 2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43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临)2024-035)。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包钢股份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24-038)。
(二)2025 年 3 月 3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1632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回购最高价格 2.09 元/股,回购
最低价格 1.38 元/股,回购均价 1.71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99000947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
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编号:(临)2024-027)。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包钢股份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编号:(临)2024-084)。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已届满,申报期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对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116322900 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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