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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05 15:32:44 股吧网页版
600010:包钢股份关于拟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06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80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打通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缓解偿债压力,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公开发行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事宜如下:

一、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

3、发行方式:本次采用公开方式进行发行。

4、承销商选定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选聘。

5、发行利率:本次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利率及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6、拟发行债券期限:不超过 1 年期(含 1 年)。

7、担保方式:本次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无担保。

8、审理机构: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9、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前期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及相关监管机构规定的资金投向。
10、承销方式: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短期融资券。

二、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含权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协助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相关事宜;开展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注册、发行、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信息披露安排、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存续期管理等事宜。

4、若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5、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前述各项事宜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及存续期管理有关的事务。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四、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方案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短期融资券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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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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