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03
债券代码:163231 债券简称:20 首创 01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2020 年公开发公司债券(第一期)
(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2020 年 2 月 28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首创股份”)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623 号文核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一期发行,本期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一、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2,404,417.03 万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
有者权益合计数);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67.44%。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64,743.47万元(2016 年-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二、本期发行票面金额 100 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四、本期债券为 5 年期。
五、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
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3 月 4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
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3 月 5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六、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申购和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采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券一次发行完毕。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 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七、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九、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次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次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十、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十一、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首创股份/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本部 指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首创集团/集团/集团公司 指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指 发行人本期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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