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2025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现场股东会
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 上午 9:3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新大都饭店 2 号楼 2212 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1 月 20 日
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介绍到会嘉宾
(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及股东代表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讨论、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关于向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关于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3 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发言
(五)会议对以上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
(七)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出席会议董事在股东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五、会议其他事项
(一)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
(二)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三)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质询意见,由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或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答。
(四)表决分为同意、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
(五)会议选派股东或股东代表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六)本次会议由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对表决结果和会议议程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七)到会董事在股东会决议和记录上签字。
议案一
2025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投资收益与公司投资价值,增强股东获得感,提振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在符合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2,692,667,289.61
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6 月
30日,公司总股本7,340,590,6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3,623,627.08元(含税),现金分红的金额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60%。
如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之日
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全
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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