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行使,《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关于《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情况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将公司“监事会”和“监事”的表述删除,或调整为“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相关表述,并相应删除“第七
章 监事会”。标点符号的调整、因新增或删除导致条款序号调整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修订的,不再逐条列示。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新增)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无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有同等权利。 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
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标明面值。 标明面值。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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