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7
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5-045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提前协商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甲方”)近日与迪岸双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岸公司/乙方”)签署了《提前协商终止协议》,乙方因重大客观情况出现变化,与甲方协商提前终止《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及 GTC 广告媒体经营招商项目(2024)合同》(以下简称《T2 广告经营合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合同签署情况
2024 年 3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号航管公司”)与迪岸公司签订了《T2
广告经营合同》,约定经营期限自 2024 年 3 月 6 日起至 2031 年 3 月
5 日止(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二号航站楼
及 GTC 广告媒体经营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024 年 6 月,二号航管公司、迪岸公司与广告公司签订了《广
告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约定由广告公司取代二号航管公司享有《T2 广告经营合同》中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T2 广告经营合同》的当事人变更为广告公司与迪岸公司。
二、原合同履行情况
1. 双方确认《T2 广告经营合同》第一经营年度广告经营权转让费(含税)为 297,732,800.00 元,乙方已全额支付。
2. 双方确认《T2 广告经营合同》第二经营年度因《T2 广告经营
合同》提前终止,实际计费期间为 2025 年 3 月 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乙方已支付广告经营权转让费(含税)为 153,332,392.20 元,尚余广告经营权转让费(含税)73,515,530.21 元未付。
三、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按照《T2 广告经营合同》12.2.3 条
款协商提前终止《T2 广告经营合同》。
2. 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T2 广告经营合同》最终提前协商终
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30 日。
3. 乙方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止,继续按
《T2 广告经营合同》约定内容履行 3 个月合同义务。
4. 乙方赔偿甲方 1 个月广告发布费(按所在经营年度月平均广
告发布费预收款计算)的赔偿金,赔偿金含税金额为 25,555,398.67元。
四、协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提前协商终止协议》,是双方根据《T2 广告经营合同》提前终止条款达成的合意,广告公司将抓紧做好 T2 广告重新招商的相关工作。本次协议终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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