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0”交易将从1月19日开始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和深交所决定自1月19日起对跨境ETF和跨境LOF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即“T 0”交易),共涉4只上交所上市基金——“德国30”、“标普500”、“纳指ETF”和“H股ETF”。
此前,债券ETF、黄金ETF和货币ETF等场内基金已经实施了“T 0”当日回转交易,此次增加实施“T 0”的交易品种,有助于激活相关跨境基金的交易功能,为投资者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进出方式。
跨境基金实施“T 0”回转交易,一是有助于改善存量产品流动性和定价效率,促进跨境基金的发展。跨境基金实行“T 0”之后,为其提供流动性服务的券商可以降低持仓风险,减少流动性服务资金占用,提高报价积极性。流动性的改善将促进ETF资产规模的扩大,增加市场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对各类长期资金的吸引力;二是有助于维护市场公平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境外主要市场普遍实施“T 0”交易制度。对投资标的实行“T 0”的跨境ETF和跨境LOF实行“T 0”,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参与境外市场投资的中小投资者面临的交易制度不公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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