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8
证券代码:430743 证券简称:尚思传媒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州尚思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州尚思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广州尚思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广州尚思传媒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担保、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讨论及评估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董事长职权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会议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四章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通知程序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长不能召集或者不召集的,
视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召集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
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八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提出,书面提议应写明如下内容:
(一)提议的事由;
(二)会议议题;
(三)拟定的会议时间;
(四)提议人和提议时间;
(五)联系方式。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自行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应当提前 1 日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有效通讯方式)通知。
第九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专人
送达、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董事会以前款方式做出决议的,可以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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