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1
无锡斯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无锡斯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5
第三章 股 份......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一节 股 东......8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2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6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7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9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1
第五章 董事会......25
第一节 董 事......25
第二节 董事会......28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2
第七章 监事会......34
第一节 监 事......34
第二节 监事会......3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6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8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8
第一节 通 知......38
第二节 公 告......3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1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3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3
第十三章 附 则......4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斯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无锡斯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而设立的;公司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无锡斯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ECO POWER(WUXI)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园中路 201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4,200 万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本章程所称经理、副经理与公司其他规范性文件所指的经理、副经理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回报。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究、开
发;半导体材料、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照明器材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及通讯产品(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的销售;电子工业专用设备、金属切削机床、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抛光垫的生产及销售。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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