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8
无锡斯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无锡斯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 份......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8
第一节 股 东......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5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6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9
第五章 董事会......22
第一节 董 事......22
第二节 董事会......25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9
第七章 监事会......30
第一节 监 事......30
第二节 监事会......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3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4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5
第一节 通 知......35
第二节 公 告......3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7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9
第十三章 附 则......4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斯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无锡斯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而设立的;公司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无锡斯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ECO POWER(WUXI)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园中路 201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4,200 万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本章程所称经理、副经理与公司其他规范性文件所指的经理、副经理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究、开
发;半导体材料、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照明器材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仪
器仪表、电子产品及通讯产品(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
的销售;电子工业专用设备、金属切削机床、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抛光垫
的生产及销售。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十三条 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经营范围和经
营方式进行调整。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应根据本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章
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如调整的经营范围属于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
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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