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3 15:30:52 股吧网页版
中江种业: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3


证券代码:430736 证券简称:中江种业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
值,每股面值 1 元。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下列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之一进行: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
(一)要约方式;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
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一)项至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本章程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三)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收购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 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
让或者注销。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三)项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超过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 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内转让给职工。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七条 第三十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
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得转让。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
董事、监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 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 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司股份及其变工情况,在任职期间每 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1 年内不得转让。前述人员离职以后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