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430734 证券简称:源渤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源渤科技发展(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源渤科技发展(北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凌势科技股
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
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
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源渤科技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凌势
发展(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人。 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
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
因执行职 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人、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
推广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 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含演出);电脑动画设计;商标代理;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版权贸易;软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 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新材广告设计、代理与发布(市场主体依法 料技术推广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不含出版发行);软件开发;物联网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技术研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目的经营活动。)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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