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2
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430732 证券简称:威马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威马智能油气装备(济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油气装备公司”)拟向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自然资源局购买土地使用权,土地位于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松花江街以南、衡山路以东、天山路以西,土地面积约 69,546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年限 50 年,购买土地价款预计 35,000,000.00 元(不含各项税费)。具体土地出让面积、实际成交价格以公司与济南市莱芜区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1.1 条相关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如涉及发行证券的,应遵守全国股转系统的其他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出售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若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需要,与生产经营相
公告编号:2024-043
关,有充分合理性和必要性,属于日常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
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孙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依据竞拍结果与莱芜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本次交易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莱芜区自然资源局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莲花山路 10 号
三、交易标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4-043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松花江街以南,衡山路以东,天山路以西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二) 出资方式
本次交易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三)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债权债务转移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不适用。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成交价格以公司与莱芜区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公司以“招挂拍”方式依法履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竞拍程序。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招挂拍”方式竞买位于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松花江街以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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