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430726 证券简称:津宇嘉信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津宇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全文以“法律、行政法规”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法律法规”表述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规章之规定,制订本章程。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由北京津宇嘉信科技开发 第三条 公司由北京津宇嘉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工商注册登记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北京经济技
机关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10302741581535R。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第六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
区科创十四街 20 号院 10 号楼 4 单元 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20 号院 10 号楼 4
邮编:101111 单元
邮编:101111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一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智能铁路信号电源系统;技术开 为生产智能铁路信号电源系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电气设备、通讯设备、 备、电子产品、电气设备、通讯设备、机电设备、空调制冷设备;货物进出口、 机械设备、空调制冷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 活动。)
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 规定须经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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