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430726 证券简称:津宇嘉信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津宇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津宇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津宇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议事程序,促使监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北京津宇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全体监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政府部门处罚;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监事会不设常设机构,指定监事会具体经办人员(下称“经办人员”),协助处理日常具体事务。具体经办人员可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经办人员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六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主席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召开监事会时,经办人员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九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二)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书面提议;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表决、会签等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监事会会议可以用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电话会议等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监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监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监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电子邮件、微信消息等有效表决票等方式计算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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