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430725 证券简称:九五智驾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安鹏志远(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以 0 元的价格受让原普通合伙人持有的标的企业 0.0025%的合伙份额,并 接替其担任安鹏志远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 智驾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 0 元的价格受让原有限合伙人合计持有的标的 企业 99.9975%的合伙份额,并担任标的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具体以各方最终签 署的《份额转让协议》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公众公司 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 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 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 三十以上。
第四十条 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
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
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
根据 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 2024 年资产总额为 64,245,178.99
元,资产净额为 24,181,556.75 元。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 0.00 元收购安鹏志远(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股权,适用“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安鹏志远(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4,800.05 元,资产净额为-599.95 元;其中安鹏
志远(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安鹏技术咨询服务(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20%的股权,适用“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
综上结合安鹏志远(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4,000,000.00 元,尚未完成实缴出资,因此计算重大资产重组的金额以4,004,800.05 元为准。
公司连续 12 个月公司购买资产总金额计算如下:
项目名称 时间 资产总额计算金 资产净额计算金
额 额
投资参股公司山东民 2024 年 12 月 490 万元 490 万元
生兴民智能航空科技 8 日
有限公司(公告编号:
2024-063)
以增资方式收购湖北 2024 年 12 月 300 万元 300 万元
优云智能航空科技有 11 日
限公司(公告编号:
2024-065)
安鹏志远(天津)管理 2025 年 4 月 400.48 万元 400.06 万元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21 日
合伙)
合计 - 1190.48 万元 1190.06 万元
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的资产总额 1,190.48 万元,资产净额为 1190.06 万
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比例分别为 18.53%、49.21%。本次 对外投资金额及 2024 年度对外投资累计金额均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不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条件。
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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