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公告编号:2025-050
证券代码:430724 证券简称:芳笛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43)
经认真审阅与核查董事会上述议案,我认为《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是根据《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发布的《实施贯彻落实新<公司法>配套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的治理制度。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利民
2025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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