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证券代码:430717 证券简称:源通机械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省源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
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省源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源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省源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监事由股东代表担任,1
名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三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五条 监事会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 个月召开 1 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 2 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八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 3 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 10日和 3 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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