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证券代码:430717 证券简称:源通机械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省源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
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省源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源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省源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第六条 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重大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者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50%以下的;
2. 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者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 10%以上、50%以下的,或虽占 50%以上,但绝对值金额不高于 1500万元的;
3.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且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 对外担保
除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三)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接受担保除外)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或者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50 万元的关联交易,以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0 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交易,可由董事长批准后实施,若董事长为关联董事,则应当将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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