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索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
止挂牌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兴业证券作为福建索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天科技”、“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并将被终止 否
挂牌
2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出具了《关于终止福建索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
定》(股转公告〔2025〕199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全国股转公司 决定终止索天科技股票挂牌。由于挂牌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主办券商 代为披露以下内容:
1、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 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 报告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日,索天科技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全国
股转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作出终止其股票挂牌的决定。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被摘牌公司应在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终止股票挂牌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被摘牌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如被摘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其股票自 2025 年 12 月
8 日起复牌,并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终止挂牌。
2、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的具体安排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2 月 8 日起复牌,并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终止挂牌。
恢复交易期间,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索天”。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公司应于每个交易日开盘前披露一次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因公司无法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于每个交易日开盘前代为披露一次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3、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1)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需要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
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应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
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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