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武汉深蓝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27581544177。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4 月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武汉深蓝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HAN HILANSAUTOMATION MACHINE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惠安大道 802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6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利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以实现电池制造过程高自动化,高清洁化为目的,为电池制造商提供全程系统解决方案,成为全球领先的电池装备供应商及系统集成商。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蓄电池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减速器及机电设备的开发、制造与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公司最终的经营范围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5160 万股,面额
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具体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谢凡 14,691,116 28.47% 货币
2 张明友 7,462,154 14.46% 货币
3 袁军 4,897,038 9.49% 货币
4 张杰 4,897,038 9.49% 货币
5 杨华 4,897,038 9.49% 货币
6 王斌 4,897,038 9.49% 货币
7 刘忠利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