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3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具体相关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2025 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综合授信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具体业务品种及条件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各银行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情况如下:
(1)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授信 4,000 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承兑等,其中 3,000
万元为经营周转类额度,1,000 万元为低信用风险额度,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2)向恒丰银行申请授信 2,000 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承兑等,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3)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 2,000 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承兑等,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4)向宁波银行申请授信 2,000 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承兑等,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上述综合授信可能涉及公司缴存保证金等进行抵押、质押。为提升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抵押、质押方式内决定具体的授信机构及抵押、质押方式,并办理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借(贷)
款、抵押、质押在内的一切相关法律手续,或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负责人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拟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取得银行的授信额度后,公司将视业务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具体相关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申请银行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并且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助于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和经营实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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