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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8-20 17:06:26 股吧网页版
联兴科技: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2021-013]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20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430680 证券简称:联兴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发布《关于作出终止江苏万企达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1]808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未在复核期限届满前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
十四条的规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公司证券简称变更
为“摘牌联兴”。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将积极与股东沟通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与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告编号:2021-013
挂牌公司联系方式:王佐任 0536-5301187,邮箱 lxkj@wflxtech.com
主办券商联系方式:杜女士 010-58691142,邮箱 dubing@sczq.com.cn
特此公告!

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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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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