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430676 证券简称:恒立数控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恒立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恒立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持续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全国股转系统《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公告编号:2025-019
规定,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并对现行《浙江恒立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恒立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洪垚、朱曦、夏顺慧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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