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430676 证券简称:恒立数控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恒立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恒立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等综合确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财务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职业素养,能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对公
公告编号:2025-009
司审计的过程中,工作严谨,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风险性较小的金融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浙江恒立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洪垚、朱曦、夏顺慧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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