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3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430646 证券简称:上海底特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及《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根据《回购细则》和《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所持股份。
在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前,激励对象杨大泓先生因突发意外身故,激励对象胡绍鑫先生被选举为新的监事,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均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 2 名激励对象剩余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为4.11元/股。本次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有效。本次定向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定向回购股份的方案。
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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