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上海优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633 号 B 幢 706 室
(修订稿)
2025 年 12 月 23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关于本次发行无需提供中介机构专项意见的说明...... 5
二、 基本信息 ...... 5
三、 发行计划 ...... 13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23
五、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26
六、 中介机构信息 ...... 27
七、 有关声明 ...... 29
八、 备查文件 ...... 35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优浚 指 上海优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
优浚有限 指 上海优浚科技有限公司,为优浚科技控股股东
股东会 指 上海优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上海优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上海优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会计师、会计师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管理层 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定向发行、本次发行 指 优浚科技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向认购人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章程》 指 《上海优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指 《上海优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
《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6 月
一、关于本次发行无需提供中介机构专项意见的说明
经自查,本次发行同时满足下列情形:
1 连续 12 个月内自办发行数量与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之和不超过本次发行董事 是
会召开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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