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9
证券代码:430636 证券简称:优浚科技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优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 “股东大会” 全文统一修改为 “股东会”
全文 条款顺序序号 全文 条款顺序序号根据修订后相应调
整顺序序号
第一条为维护上海优浚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为维护上海优浚能源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为
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一致同意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作为股份有
限公司的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
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上海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营业
执 照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10000698820595D。
第四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束力的文件。
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如选择仲裁的,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应当向公司注册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裁。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
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如选
择仲裁方式的,应当指定明确具体的仲
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六条公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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