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430630 证券简称:合胜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合胜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合胜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合胜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合胜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有效的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赢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对外投资指以下几种
情况之一: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券投资;
(七)公司本部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八)其他投资。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有利于加快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促进股
东价值最大化;
(三)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
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四)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必要时咨询外部
专家。
第五条 公司进行收购(含购买)、出售、置换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承包,财产租赁等行为时比照投资行为进行管理。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
决策提供建议;并负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进行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整理,对拟投资项目进行投资价值评估、审议并提出建议;并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程序及信息披露
第八条 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第九条 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0%以上,且超过1500万的。
股东会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授权董事会就董事会权限以上的重大投资及其处置事项进行决策。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以书面形式做出。但是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授权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 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
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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