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证券代码:430623 证券简称:箭鹿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公司治理,
提高公司管理效率,规范公司总经理的行为,确保总经理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系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设财务负责人 1 名,可
以设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四条 具有《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管理或者相关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有很强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的聘任,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总经理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七条 公司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
聘任。不得由单一股东单位委派和聘任。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特点与需要,通过对应聘者的考核、审定,确定公司的总经理,并对总经理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第八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九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
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约定。
解聘公司的总经理,必须有董事会的决议,并由董事会向总经理本人提出解聘的理由。总经理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可不受任何其他人干预作出日常经营决策的权力。凡《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总经理不得作出决定;否则,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总经理应负赔偿责任。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总经理指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代行其职权。
第十一条 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
决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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