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430623 证券简称:箭鹿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宿城国资公司及城厦公司欠款利息签订借款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对宿城国资公司及城厦公司欠款利息签订借款协议的议案》,认为江苏宿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与江苏城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公司拟继续与江苏城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江苏宿城国有资产经营
公告编号:2025-030
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资金的利率是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况。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小林、邢俊霞、王玮
2025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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