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430616 证券简称:鸿盛数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郑州鸿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为保持融资统筹效率,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1、以上预计综合授信金额并非全部是新增授信,而是包括截至本次会议日存量金融机构融资余额的续借,同一抵押物资产在不同金融机构间的重新申请,以及新增的融资金额各种类型在内。但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授权已经签署合同,在本次授信授权期限内发生的提款金额归属上期授信行为的延续,不计入本次预计申请授信额度。
2、上述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信用证、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符合法律法规的金融产品。
3、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4、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的资金需求确定,具体授信日期、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及利率等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5、在办理上述授信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信用为相关授信进行担保,也可以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财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同意挂牌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0
根据实际需要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对挂牌公司提供担保,履行程序及计算担保金额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提供担保》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处理。
6、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授权期限内实际融资金额未超过上述授权金额的,无需另行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实际金额若超过本次授权金额,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重新履行批准程序。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等有关的申请书、协议等文件)。
二、审议与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保障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资金充足,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郑州鸿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郑州鸿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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