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长江承销保荐
关于江苏腾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承销保荐作为江苏腾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 是
审计报告
2 其他 定期报告未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 不适用
核时间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根据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腾旋科技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 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为: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三十)所述,腾旋科技公司 2024 年度确认应
收账款 10,323.51 万元、收入 13,967.71 万元,其中确认三一重机有限公司、
广西仙鹤新材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合计:326.58 万元、收入合计:2,128.93 万 元,我们获取了合同、发票、签收单等原始资料,但未能取得运单、执行函证 等重要核查程序,因此,我们无法对此笔收入及成本的确认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作出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 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腾旋科技公司,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2、公司预约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但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才向主办券商提供 2024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初稿,距离
预约披露时间较短,未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事前审核时间。主办券商将在公 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披露后继续审核,如有其他发现,主办券商 将督导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尤尼泰振青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说明。
主办券商将在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披露后继续审核,如有
其他发现,主办券商将督导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 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尤振审字
[2025]第0419号);
2、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江苏腾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尤振专审字[2025]第0145号)。
长江承销保荐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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